巴基斯坦中央銀行通知該國所有銀行和金融機構,提供加密貨幣服務的禁令已被解除。
然而,根據新的國家銀行規定,銀行被禁止使用自有資金或客戶存款投資、交易或持有加密資產。
巴基斯坦國家銀行的這一舉措是在最近頒布的2026年虛擬資產法之後實施的,該法設立了巴基斯坦虛擬資產監管局(PVARA)來對該行業進行許可、監管和監督。
中央銀行以新規則取代了2018年的加密貨幣禁令,允許受監管的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為經PVARA批准的加密貨幣公司開設帳戶。
根據新的國家銀行框架,銀行可以為根據新加密貨幣法獲得許可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s)以及尋求批准的機構提供服務,但須嚴格遵守反洗錢(AML)、了解你的客戶(KYC)和其他反恐融資法規。
「在嚴格遵守本文所述條件的前提下,SBP監管實體(REs)可以為經PVARA正式許可為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s)的實體開設銀行帳戶,」巴基斯坦國家銀行表示。
中央銀行的規則還制定了加密貨幣公司入駐的詳細條件,包括強制性許可證驗證、加強盡職調查以及對其所有交易的持續監督。
12月,巴基斯坦政府與Binance簽署了諒解備忘錄(MOU),允許這家按交易量計算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探索將巴基斯坦高達20億美元的債券、國庫券和商品儲備進行代幣化。
同月,巴基斯坦虛擬資產監管局(VARA)主席Bilal Bin Saqib在接受CoinDesk視頻採訪時宣布了該國加速採用加密貨幣、利用Bitcoin挖礦並推出國家穩定幣的計劃。
政府在2月表示,約有4000萬人或約17%的巴基斯坦人口參與加密貨幣交易。該國是按零售活動計算的第三大加密貨幣市場,領先於德國和日本等地。
來源:https://www.coindesk.com/policy/2026/04/15/pakistan-lifts-seven-year-ban-allowing-banks-to-service-virtual-asset-provider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