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尼拉,菲律賓——最高法院(SC)第三分庭再度推翻杜特蒂時期的政策,宣告馬拉卡南宮解僱負責調查前總統羅德里戈·杜特蒂財富的總副監察專員(ODO)一事無效。
第三分庭透過大法官Maria Filomena Singh撰寫的裁決,同時宣告2019年6月14日監察專員辦公室命令Melchor Arthur Carandang停止擔任ODO並宣告其職位懸空的決定無效。
此外,最高法院第三分庭還裁定,Carandang有權獲得至任期屆滿為止的所有退休福利。杜特蒂於2018年解僱Carandang,但後者原本應於2020年退休。
「他同樣有權領取其預防性停職及免職期間所對應的薪資,但僅限至其任期結束為止,」最高法院補充道。
第三分庭其餘法官——大法官Alfredo Benjamin Caguioa(主席)、Henri Jean Paul Inting、Samuel Gaerlan及Japar Dimaampao——均對裁決表示贊同。
杜特蒂的總統府(OP)以Carandang被認定涉及貪污腐敗及背叛公眾信任為由,於2018年7月30日下令將其解僱。解僱理由為Carandang就杜特蒂財富的銀行調查發表聲明,被指違反保密義務及涉嫌貪污。
由於監察專員辦公室是獨立的憲政機構,當時的問題在於杜特蒂是否有權解僱Carandang。
但當杜特蒂提名的Samuel Martires於2019年出任監察專員後,Martires表示他別無選擇,只能解僱Carandang。
Carandang一案提交最高法院複審,緣由是上訴法院於2021年批准前ODO的請願,宣告總統府命令無效並駁回對其提出的投訴。
杜特蒂時期的總統府尋求重新審議,但遭拒絕。馬科斯時期的總統府隨後透過總檢察長辦公室向最高法院提出請願,挑戰上訴法院的裁決。
在裁決中,最高法院指出總統——本案中即杜特蒂——對副監察專員不具有行政或紀律權力。
「若允許前總統杜特蒂對Carandang施以制裁,Carandang是少數幾位被明確授權追究政府官員責任的官員之一,這無異於憲政悖論,且直接損害問責機制,」最高法院解釋道。
「由於[Conchita] Carpio-Morales迴避、Carandang遭撤職,監察專員辦公室實際上群龍無首,願意或能夠追究政府問責的人員更是寥寥無幾,尤其是對總統的問責。這正是《憲法》力圖防範的弊端,」裁決補充道。
即便在總統府對前ODO擁有紀律權力的假設情境下,最高法院亦指出針對Carandang的指控「站不住腳」。
對Carandang的投訴源於其接受媒體採訪時提及與前總統相關的疑似異常銀行交易記錄。此事背景為前參議員Antonio Trillanes IV就杜特蒂疑似不明資產向監察專員提出的投訴。
就最高法院而言,Carandang發表上述聲明並不構成足以正當化其免職的行政責任。最高法院表示,這些聲明「更接近於一名職責在於調查公職人員(包括總統)的官員所作的觀察」。
「這正凸顯了憲法及法規對總統權力設限的根本原因:捍衛法治、防止不受制衡的權力集中,」最高法院說道。
「允許總統單方面懲處負責調查行政機構內潛在不當行為的官員,將招致報復、脅迫及對監督機制的壓制,這些情況從根本上與透明度和問責制背道而馳。」—— Rappler.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