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dgra Fredly,來源:《大紀元時報》
美國最高法院於6月15日拒絕受理一項法律挑戰,該挑戰針對美國總統唐納德·川普在2018年第一任期內對中國進口商品徵收的關稅。
此裁決源於HMTX Industries及其他企業提出的上訴。此前,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於去年維持了上述關稅。川普此前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針對中國在技術轉讓、知識產權及創新方面的不公平貿易行為,對中國商品徵收了該關稅。
原告請求最高法院複審裁決,但最高法院於6月15日拒絕了該請求,關稅繼續維持有效。法官們未就此決定提供任何解釋。
根據進口商於2月20日提交的請願書,川普第一屆政府依據《貿易法》第301條,對價值500億美元的中國進口商品徵收了首輪關稅。
此後,政府援引《貿易法》第307條,以回應中國的報復性關稅措施,進一步擴大了關稅範圍。該條款允許總統修改現行關稅,以應對不公平貿易行為。
「但國會從未在這一有限的修改條款下,賦予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進行無限制貿易戰的廣泛權力。然而,這正是此次所發生的情況,」進口商表示。
「USTR的『修改』每月持續向美國公眾徵收數十億美元的稅款,這已足以促使本法院進行審查。」
政府在5月份提交的文件中主張,此案不值得最高法院進行審查,並表示只要修改「並非根本性變革」,法律允許USTR修改關稅。
「因此,依據第307(a)條所施加的修改必然符合《貿易法》的架構,因為這些修改僅限於適當處理與原第301條行動所針對的同一問題,且隨著該問題隨時間演變而調整,」文件如此表述。
川普去年開始第二任期後,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對貿易夥伴徵收關稅,理由是需要管控國際交易,以應對國家安全所面臨的「異常且特殊的威脅」。
最高法院於2月推翻了上述關稅,裁定IEEPA並未明確授權總統徵收關稅。
在最高法院作出裁決後,川普政府一直在尋求其他替代法律途徑。
美國貿易代表傑米森·格里爾於2月20日表示,其辦公室將針對大多數主要貿易夥伴啟動新的第301條調查。
新的貿易調查將涵蓋多個領域,包括工業產能過剩、強迫勞動、藥品定價行為、對美國科技企業及數位商品與服務的歧視、數位服務稅,以及海洋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