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地方法院允許兩名監獄獄警以4,000令吉保釋,需兩名擔保人,一人獲准以3,000令吉保釋,其餘兩人各以2,000令吉保釋。(Bernama圖片)
八打靈再也:五名監獄獄警在太平地方法院面對2025年1月太平監獄暴亂中導致三名囚犯受傷的指控時,均不認罪。
40歲的Hairie Jumri、44歲的Saiful Azman Mohamad Ibrahim及37歲的Ahmad Rizal Razali,兩人同為監獄督察及獄長,在R Prabakaran地庭法官面前分別聆聽控狀宣讀後作出上述抗辯。
《陽光日報》報導,40歲的Muhamad Mustakhim Abdul Rahim和31歲的Nor Hafiz Izwan Muhammad Jajam在Ahmad Hamdi Mustafar地庭法官面前共同聆聽控狀宣讀後作出抗辯。
Hairie和Saiful被控於2025年1月17日下午3時至4時之間,在太平監獄B座蓄意使用警棍導致25歲的P Jason Immanuel受傷。
兩人被控抵觸刑事法典第324條文,並連同第34條文,一旦罪成,可判處監禁長達10年,或罰款,或鞭刑,或其中兩項刑罰。
目前被調派至甘文丁矯正中心任職的Rizal,則被控在同一時間、日期和地點,蓄意導致32歲的V Naveen Kumar受傷。他抵觸刑事法典第323條文,一旦罪成,可判處監禁長達一年,或最高2,000令吉罰款,或兩者兼施。
案件由副檢察司Farihah Adilah Fazial主控,所有被告由律師Aqmarul Aqil Ismail代表。
法庭允許Hairie和Saiful各以4,000令吉保釋,需兩名擔保人,並須每月向警局報到;而Rizal則獲准以3,000令吉保釋。
案件定於本月7日過堂。
在另一項訴訟中,Mustakhim和Hafiz被控在同一時間、日期和地點,共同導致30歲的G Yugarajan受傷,抵觸刑事法典第323條文並連同第34條文。
副檢察司Nazura Azman建議每名被告以10,000令吉保釋,但在考量辯方求情後,法庭允許他們各以2,000令吉保釋,需一名擔保人。
由律師Amirul Fairuzzeen Jamaluddin代表的Mustakhim,以及由Aqmarul Aqil代表的Hafiz在求情時表示,被告在當局包括人權委員會(Suhakam)的整個調查過程中給予充分合作。
案件定於本月8日過堂以提交文件。
2025年1月,在太平監獄囚犯從B座轉移至E座的過程中,超過100名囚犯遭到約60名獄警襲擊。一名囚犯Gan Chin Eng在事件中喪生。
在Suhakam的公開研訊中,監獄局的聯邦律師承認獄警因侵犯囚犯人權而有罪。
據報導,Suhakam主席Hishamudin Yunus表示,必須對涉及該事件的其他官員展開刑事調查,儘管此前已有一名獄警於去年12月19日在太平地方法院被控抵觸刑事法典第304(b)條文,面臨誤殺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