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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貨幣監管法案:緊急警告現在通過否則面臨毀滅性的民主黨打擊
華盛頓特區 – 2025年2月 – 一位白宮高級顧問發出的嚴厲警告,點燃了關於美國加密貨幣監管未來的激烈辯論。白宮數位資產諮詢委員會執行秘書Patrick Witt宣稱,國會面臨一個關鍵且即將關閉的窗口期,必須通過一項全面的加密貨幣市場結構法案。因此,他主張若在當前川普政府任期內未能採取行動,將不可避免地導致未來民主黨政府實施嚴厲的懲罰性監管,特別是在下一次重大金融危機之後。這項緊急行動呼籲將立法時機定義為一個二元選擇:主動建立框架或被動實施限制性打擊。
Patrick Witt的評論首次由The Block報導,聚焦於一個特定的政治現實。目前,川普政府對數位資產創新保持普遍友好的立場。根據Witt的說法,這種姿態創造了一個「獨特的機會窗口」來制定合理的規則。沒有重大的加密貨幣相關金融危機為立法提供了喘息空間。因此,立法者理論上可以設計一個專注於清晰度和增長的系統,而不僅僅是損害控制。Witt明確將這種環境與2008年金融崩潰後的政治氛圍進行對比,後者促成了全面而複雜的Dodd-Frank法案。
產業分析師立即認識到這一論點的重要性。例如,目前圍繞市場結構法案的兩黨討論,如先前提出的FIT for the 21st Century Act,旨在劃分SEC和CFTC之間的監管管轄權。此外,他們尋求為代幣分類和交易場所註冊建立明確規則。現在通過這樣的法案將提供長期尋求的法律確定性。相反,Witt認為延遲行動會浪費這一戰略優勢。下表概述了兩種監管路徑之間的核心差異:
| 主動法案(當前窗口) | 被動監管(危機後) |
|---|---|
| 在經濟穩定期間起草 | 在公眾和政治恐慌中起草 |
| 專注於市場清晰度和創新 | 專注於限制和投資者保護 |
| 合作性產業意見 | 可能的懲罰性、由上而下的命令 |
| 明確的管轄界限(SEC/CFTC) | 可能重疊的嚴厲執法 |
Witt的警告與2008年危機的立法回應直接相似。2010年通過的Dodd-Frank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代表了危機驅動型金融監管的原型。它創建了大規模的新監管機構,如消費者金融保護局(CFPB)。此外,它對傳統金融業施加了數百項新規則,顯著增加了合規成本和複雜性。Witt暗示,民主黨人會在未來任何與加密貨幣領域相關或歸咎於加密貨幣領域的經濟衰退後,對數位資產採用類似的理念。
這種歷史視角為辯論增添了關鍵背景。源於危機的金融立法往往優先考慮系統性風險降低,而非對新興技術的細緻支持。專家指出,此類法律通常包括:
因此,加密貨幣產業目前的遊說努力專注於防止這種情況。他們倡導一項承認區塊鏈獨特技術方面的法律,而不是將其強行納入過時的監管框架。
Witt的聲明強調了一個關鍵的無黨派現實:立法動力稍縱即逝。如果沒有協調一致的努力,當前政府的支持立場可能不會轉化為通過的法案。眾議院和參議院的關鍵委員會必須協調市場結構立法的不同版本。此外,其他緊迫的國家議題不斷競爭有限的國會議程時間。與此同時,政治格局變化的威脅迫在眉睫。選舉週期可能會大幅改變委員會領導層和立法優先事項,可能重置多年的談判進展。
此外,Witt提到的「壞法律與無法律」辯論是加密貨幣社群內的真實緊張關係。一些純粹主義者認為,任何聯邦立法本質上都會集中控制權,可能會扼殺加密貨幣的去中心化精神。然而,機構參與者和建設者之間日益增長的共識認為,監管清晰度是首要需求。沒有它,美國在數位資產領域的創新和領導地位將繼續向規則更清晰的司法管轄區轉移,例如擁有MiCA框架的歐盟或新加坡。
這場立法競賽的結果具有深遠影響。對投資者而言,一項明確的市場結構法案可能會:
這種清晰度可能會減少欺詐計劃並增加主流機構參與。相比之下,未來危機驅動的打擊可能導致徹底禁止某些資產類別或技術、市場碎片化,以及壓抑資產價值和創新多年的法律不確定性。對美國金融體系而言,建立前瞻性框架使該國能夠塑造全球標準。相反,落後將允許其他經濟強國制定這些規則,可能使美國公司處於不利地位,並削弱美元在長期數位經濟中的霸權地位。
Patrick Witt的緊急警告將加密貨幣市場結構法案的通過定義為一個決定性的、時間敏感的轉捩點。如所述,選擇在於抓住當前支持創新的政治窗口來建立量身定制的監管框架,或冒著未來危機驅動的嚴厲懲罰性監管強加的風險,這些監管以過去的金融改革為模式。因此,未來幾個月的國會行動或不作為,將不僅決定數位資產的監管格局,還將決定美國在快速發展的全球金融生態系統中的競爭地位。對主動加密貨幣監管法案的呼籲現在已成為關於美國金融未來的高風險辯論中的核心主題。
Q1: 現在通過加密貨幣市場結構法案的主要論點是什麼?
如白宮顧問Patrick Witt所述,主要論點是當前政治政府支持加密貨幣創新,提供了一個獨特的窗口來通過合理的、以增長為導向的規則。等待會冒著未來金融危機導致來自不太有利政府的恐慌驅動的嚴厲監管的風險。
Q2: 什麼法律被引用為嚴厲的、危機驅動型監管的例子?
2010年的Dodd-Frank法案被反覆引用為未來市場危機後可能應用於加密貨幣的複雜、限制性和懲罰性金融監管類型的模式。
Q3: 典型市場結構法案的關鍵組成部分是什麼?
此類法案通常旨在澄清數位資產是證券(由SEC監管)還是商品(由CFTC監管),為加密貨幣交易平台和託管機構制定規則,並設定消費者披露和保護標準。
Q4: 為什麼產業內部會有人反對任何加密貨幣監管法案?
一些社群成員認為,任何聯邦立法都會損害加密貨幣的去中心化性質,並可能確立扼殺創新或不公平地有利於大型現有金融機構的規則。
Q5: 如果近期沒有通過市場結構法案會發生什麼?
根據警告,該產業將繼續在現有證券和商品法律以及激進執法行動的拼湊下運作,導致持續的不確定性。這增加了未來危機的可能性以及隨後通過更具限制性立法的可能性。
本文《加密貨幣監管法案:緊急警告現在通過否則面臨毀滅性的民主黨打擊》首次發表於BitcoinWorl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