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於週三通過立法,為數位資產建立首個全面性監管框架,要求加密貨幣交易所和託管服務提供商取得金融服務牌照。
《2025年公司法修正案(數位資產框架)法案》於4月1日在兩院通過,將代表客戶持有數位資產的公司納入現有的澳洲金融服務牌照制度。
澳洲法案在《公司法》下建立兩個新的監管類別:代表用戶持有加密貨幣的數位資產平台,以及持有現實世界資產並發行相應數位代幣的代幣化託管平台。
兩者的營運商都必須從ASIC取得澳洲金融服務牌照,使其受到與經紀商或基金經理相同的核心規則約束,包括保護客戶資產、提供標準化披露、避免誤導性行為,以及維護爭議解決和補償系統的要求。
該法律並非監管加密貨幣本身,而是針對控制客戶資金的中間公司,旨在降低混合、破產和資產濫用等風險,這些風險曾在過去的加密貨幣崩潰中造成損失。
數位金融合作研究中心和產業團體的研究估計,澳洲每年可從代幣化市場、支付和數位資產中創造高達240億澳元的收入,約佔GDP的1%。在先前的監管路徑下,該國預計到2030年僅能獲取其中的10億澳元。
Kraken發言人表示,該法律提供了一個「由上而下的訊號」,顯示澳洲對數位資產的認真態度,並補充說更明確的規則將使企業有信心在當地投資和擴張。
OKX Australia執行長兼澳洲數位經濟委員會聯合主席Kate Cooper稱該法案為「關鍵時刻」,表示它為機構參與和長期資本配置奠定了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