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知道的事项:
据彭博社报道,一位SEC委员呼吁简化披露规则并设立"创新豁免",以便在不削弱投资者保护的情况下测试代币化证券。其传达的信息是,代币化改变的是市场基础设施,而非法律地位,因此联邦披露义务仍然适用。
对先前安全港思路的回顾显示了此类实验可能的范围。据DLA Piper称,2020年第195条规则概念考虑了有时限的豁免、强制性项目级披露以及功能或去中心化成熟度的里程碑。
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而言,披露的连续性是基石,而实验则保持谨慎和可逆。政策平衡在于衡量效率提升,同时不削弱反欺诈和市场完整性保护。
据SIFMA称,任何豁免最初都应将参与限制在合格投资者范围内,对交易量和参与者设置上限,并包含硬性日落条款以防止形成永久性平行市场。该信函强调投资者保护和市场完整性。
据世界交易所联合会称,如果企业绕过主要交易所使用的既定监督框架,对代币化股票的广泛豁免可能会侵蚀市场完整性。成员警告称,以不同方式对待代币化资产可能会破坏信任。
据DTCC称,2025年12月的无行动函允许在预先批准的基础设施内对DTC托管资产进行代币化,显示了当前的合规路径。这说明实验可以在现行规则内进行。"数字版本必须承载与传统版本相同的权利、法律义务和保护,"首席执行官Frank La Salla表示。
政策信号也强调法律连续性而非新颖性。"代币化证券在美国法律下仍然是证券,"委员hester peirce在2025年7月的声明中表示。
代币化证券是在分布式账本上记录和转让的传统证券,具有与其链下版本相同的经济和法律权利。实际上,账本是记录保存机制,而非新资产类别。
创新豁免是一种有时限、范围有限的监管便利,用于试点新技术,同时通过资格限制、上限、披露和日落条款保留核心投资者保护。它旨在在考虑正式规则制定之前收集证据。
联邦证券披露规则是指定期、交易性和持续性的信息披露义务,用于告知投资者和监管欺诈行为。争论集中在交付格式和时间上,而非取消反欺诈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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